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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电大财务报帐、审批有关规定
作者:佚名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11-30 17:04:39

一、报帐程序及权限:

1、  报帐签许报帐项目;

2、  300元以内,财务科长签报;

3、  2000元以内,财务科长审核,报主管校领导签报;

4、  2000元以上,财务科长审核,主管校领导审查,报校长签报;

二、差旅费报销,先由会计按规定审核,按程序签报。

三、招待费不论金额多少,均需校长签报。

四、超标项目由校长特批后,按程序签报。

五、超过一个月的发票不予签报,非正式税务发票不予签报。

六、借支款项归还期限为三个月(备用金除外),三个月内未归还的款项,财务从第四个月起足额扣款。

七、报帐时间为每周星期一、二两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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